正式退出历史舞台
所谓“仅退款”,是指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购物后,如对商品不满意,可向平台发起无需退货的退款申请,在平台支持下实现极速退款。这一过程中,商户往往没有合理的处理时间,买卖双方也缺少协商过程。
这项规则最早由京东在2014年推出,初衷是降低退换货成本,提升消费者满意度,范围仅限平台自营商品。2021年,拼多多推行“仅退款”售后模式,使其走进大众视野。在淘宝、京东、抖音等平台陆续跟随后, 这一规则成为行业标配。
然而,“仅退款” 自实施以来争议不断。一方面,其本意是提升用户体验,对商家进行优胜劣汰,形成正向循环。它降低了消费者退货门槛和成本,有效解决了消费者的后顾之忧,也促使电商行业长期存在的虚假宣传、刷单炒信、价格欺诈、以次充好等问题得到一定遏制。
但同时,部分平台在未了解纠纷具体情况时,不经商家同意就向消费者发送 “仅退款” 通知,导致部分商家在责任尚未明确的情况下损失了货款和产品。
此外,一些职业 “薅羊毛” 群体恶意利用该规则获利,致使部分商家损失严重。据第三方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数据显示,去年双11期间,全国电商平台商家投诉问题中“仅退款”占比超六成。
事实上,取消 “仅退款” 早有预兆。今年两会期间,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明确表示,会对平台滥用“仅退款”规则,造成商户货款两空的突出问题进行治理。
图源:网络
“仅退款”取消后
消费者的权益如何保障?
仅退款消失之后,商家从压力中解脱出来,由此带来的现实问题就是,消费者的利益如何得到合理保护?
就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保护而言,我国形成了以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为基础,兼及《民法典》《电子商务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范体系。为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,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赋予了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权。“仅退款”建立在这一权利的基础上,是经营者基于商品特殊性质对消费利益的进一步让与。
所以, 仅退款这项规定的诞生,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来看,其实具有很强的进步意义,意味着多年来处于弱势的消费者,首次历史性地得到了保护。
“仅退款”消失后,消费者如何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?
一、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主张权利
第25条(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):
即使平台取消“仅退款”,消费者仍有权在7日内无理由退货(定制商品等除外)。
注意:退货运费通常由消费者承担,除非商品存在质量问题(《民法典》第582条)。
第55条(欺诈赔偿):
若商家虚假宣传或售假,消费者可主张“ 退一赔三”(500元保底赔偿)。
二、善用《电子商务法》维权
第61条(争议解决):
可要求平台介入调解,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(12315平台)。
三、证据保存与维权技巧
留存交易记录:订单截图、聊天记录、商品瑕疵证据(《民事诉讼法》电子数据证据规则)。
优先选择正规平台:选择对商家约束更强,有交易保障的平台,维权成功率更高。
取消“仅退款”
对财务人员的直接影响
1. 收入确认与退货负债的会计处理变化
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——收入》, 电商平台原“仅退款”模式下:
收入确认时点:需预估退货率,确认“预计负债”(如“合同负债”或“退货负债”科目)。
现金流影响:退款直接冲减收入,影响当期损益。
收入确认时点:需预估退货率,确认“预计负债”(如“合同负债”或“退货负债”科目)。
现金流影响:退款直接冲减收入,影响当期损益。
取消“仅退款”后:
退货成本增加:消费者需退回商品才能退款,企业需承担物流成本,财务人员需调整“销售费用”预估。
存货管理复杂化:退回商品需重新验收入库,可能涉及减值测试(如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——存货》)。
退货成本增加:消费者需退回商品才能退款,企业需承担物流成本,财务人员需调整“销售费用”预估。
存货管理复杂化:退回商品需重新验收入库,可能涉及减值测试(如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——存货》)。
增值税处理:原“仅退款”可能被视为销售折让(需开具红字发票);取消后,若退货实际发生,需按退货流程处理(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)。
企业所得税:退货率预估变化可能影响税前扣除的合理性(需符合《企业所得税法》真实性原则)。
增值税处理:原“仅退款”可能被视为销售折让(需开具红字发票);取消后,若退货实际发生,需按退货流程处理(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)。
企业所得税:退货率预估变化可能影响税前扣除的合理性(需符合《企业所得税法》真实性原则)。
平台规则变更合法性:需审查是否符合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4条(平台修改规则需提前公示并保障消费者权益)。
消费者争议处理:财务人员需配合法务部门应对潜在诉讼或监管调查(如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44条规定的平台责任)。
平台规则变更合法性:需审查是否符合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4条(平台修改规则需提前公示并保障消费者权益)。
消费者争议处理:财务人员需配合法务部门应对潜在诉讼或监管调查(如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44条规定的平台责任)。
取消“仅退款”
会给CPA带来哪些新考点?
4月22日,“电商平台全面取消仅退款”冲上热搜。
来源:网络
作为年度热点事件,CPA出题人一定不会放过这一考点,接下来,就让我们一起来梳理一下CPA可能会新增的考点吧!
查阅相关平台条款,我们可以发现,改动后的条款在”买卖纠纷“上给了商家更多的处理权。这也给《经济法》科目提供了出题思路。
来源:淘宝
CPA考试《经济法》可能新增或强化的考点:
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(结合《民法典》和《电子商务法》)。
七日无理由退货的例外情形(如定制商品、鲜活易腐品不适用)。
平台责任边界(何时需承担连带责任)。
(仅供参考)
此外,5月9日19:00, CPA《经济法》讲师沈甜甜老师还将直播拆解最新考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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